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
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 精神,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,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 能力、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,促 进高职院校加快实现建设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。 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》 (粤教职函 〔2024〕8 号)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 序,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 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三条 学校全称: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
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:12322
第五条 学校地址:
粤垦校区: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198 号,邮政编码:510507 增城校区:增城市中新镇风光路 393 号,邮政编码:511365
第六条 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
第七条 办学性质:公办高等职业学校
第八条 办学类型:全日制
第九条 学校主办单位:广东省农垦总局,业务主管单位:广东省教育厅
第十条 毕(结)业颁证: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 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,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 教学环节,成绩合格,获得规定的学分,达到毕(结)业要求者,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(结)业证书。颁发证书学校名称:广东农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,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毕(结)业证书。 退学者,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(简称分段工作领导小 组),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 工作政策,负责制定招生章程、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、确定招生 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,领导、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,协 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
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分段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,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,编制招生计划, 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,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(高职)招生的 日常事务。
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 小组,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,安排专人 负责考生的信访、 申诉、投诉处理工作。
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
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
(一)招生对象:2022 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 业“三二分段班 ”就读,符合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 点工作的通知》 (粤教职函〔2022〕10 号) 、《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2 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 补充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试点专业“三二分段班 ”学生身份,以 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,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5 年广 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。
(二)招生对口的学校及专业
序 号 |
高职专 业名称 |
高职专 业代码 |
对口中职学校 名称 |
中职专业名 称(旧) |
中职专业 代码(旧) |
2022 年 招生计划 |
高职学段 2 年教学地点 |
1 |
嵌入式 技术应 用 |
510210 |
东莞市电子科 技学校 |
计算机应用 |
7102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2 |
现代通 信技术 |
510301 |
东莞市电子科 技学校 |
现代通信技 术应用 |
7103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3 |
电子信 息工程 技术 |
510101 |
东莞市商业学 校 |
电子技术应 用 |
710103 |
50 |
高职学校 |
4 |
酒店管 理与数 字化运 营 |
540106 |
佛山市南海区 信息技术学校 |
高星级饭店 运营与管理 |
740104 |
50 |
高职学校 |
5 |
物联网 应用技 术 |
510102 |
广东农垦茂名 技工学校 |
物联网应用 技术 |
031300 |
50 |
高职学校 |
6 |
现代文 秘 |
590401 |
广东农垦茂名 技工学校 |
商务文秘 |
060200 |
60 |
高职学校 |
7 |
国际金 融 |
530207 |
广东省财经职 业技术学校 |
金融事务 |
7302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8 |
大数据 与会计 |
530302 |
广东省财经职 业技术学校 |
会计事务 |
7303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9 |
电子信 息工程 技术 |
510101 |
广东省农工商 职业技术学校 |
电子信息技 术 |
710101 |
50 |
中职学校 |
10 |
大数据 与会计 |
530302 |
广州市财经商 贸职业学校 |
会计事务 |
7303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1 |
市场营 销 |
530605 |
广州市财经商 贸职业学校 |
市场营销 |
730602 |
50 |
高职学校 |
12 |
电子商 务 |
530701 |
广州市财经商 贸职业学校 |
电子商务 |
7307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3 |
大数据 与会计 |
530302 |
广州市番禺区 新造职业技术 学校 |
会计事务 |
7303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4 |
电子商 务 |
530701 |
广州市番禺区 新造职业技术 学校 |
电子商务 |
7307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5 |
现代物 流管理 |
530802 |
广州市番禺区 新造职业技术 学校 |
物流服务与 管理 |
7308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6 |
商务英 语 |
570201 |
广州市番禺区 新造职业技术 学校 |
商务英语 |
7702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7 |
旅游管 理 |
540101 |
广州市旅游商 务职业学校 |
旅游服务与 管理 |
7401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18 |
会展策 划与管 理 |
540112 |
广州市旅游商 务职业学校 |
会展服务与 管理 |
740106 |
50 |
高职学校 |
19 |
智能控 制技术 |
460303 |
广州市轻工职 业学校 |
服务机器人 装配与维护 |
710106 |
50 |
高职学校 |
20 |
国际金 融 |
530207 |
广州市天河职 业高级中学 |
金融事务 |
7302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21 |
工业机 器人技 术 |
460305 |
广州市信息技 术职业学校 |
工业机器人 技术应用 |
660303 |
50 |
高职学校 |
22 |
智能控 制技术 |
460303 |
广州市信息技 术职业学校 |
无人机操控 与维护 |
6606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23 |
电子信 息工程 技术 |
510101 |
揭阳捷和职业 技术学校 |
电子信息技 术 |
710101 |
50 |
高职学校 |
24 |
农产品 加工与 质量检 测 |
410114 |
深圳市博伦职 业技术学校 |
食品安全与 检测技术 |
690104 |
50 |
高职学校 |
25 |
物联网 应用技 术 |
510102 |
深圳市沙井职 业高级中学 |
物联网技术 应用 |
710102 |
50 |
高职学校 |
26 |
智能控 制技术 |
460303 |
五华县技工学 校 |
电子技术应 用 |
020900 |
50 |
高职学校 |
27 |
园林技 术 |
410202 |
五华县技工学 校 |
园林技术 |
071100 |
50 |
高职学校 |
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
(一)身体健康,2022 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 业“三二分段班 ”就读,符合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 点工作的通知》 (粤教职函〔2022〕10 号) 、《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2 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 补充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试点专业“三二分段班 ”学生身份,以 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5 年广 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,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 材料按《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 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考函〔2017〕41 号)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。
(二)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;
(三)证书要求:对没有对口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或中职学 段第五学期前在地市(含)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 奖的学生,可免证书要求。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:
1.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;
2.国家职业资格中级(含) 以上技能等级证书;
3.省级(含)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(含)以上行业 学会颁发的中级(含)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
4.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X 证书);
5.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。
各专业对应技能等级证书如下表:
招生 专业 |
证书名称 |
等级 |
发证机关 |
大数 据与 会计 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会计) |
E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1+X 财务共享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|
|
1+X 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|
|
1+X 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 |
初级 |
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|
电子 商务 |
电子商务师 |
中级 |
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|
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--办 公软件应用(WINDOWS 平台 OFFICE 系列)、 (图形图像处理模块) |
中级 |
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计算机操作员 |
中级 |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 其授权单位 |
|
电子商务营销师 |
资格证 书 |
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|
|
1+X 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(含)以 上 |
北京鸿科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|
|
网络营销师 |
资格证 书 |
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|
电子 信息 工程 技术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电子、电工) |
E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计算机辅助 设计模块Protel应用技能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技能课程考试合 格证书(电子) |
E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电子、电工、机械) |
E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电工证 |
中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智能楼宇管理员; 电工;全国计算机信息 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;全国计算机信息 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(Protel平台);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; 电子产品 制版工、印制电路制作工;半导体芯片制 造工、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|
中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1+X 传感网应用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新大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|
|
车铣操作工、电工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 技术办公软件应用、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 员、维修电工、可编程设计师 |
中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工业 机器 人技 术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车工(数控车方向) |
中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低压电工上岗操作证 |
中级 |
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|
|
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(1+X) |
初级 |
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电子、电工、机械) |
E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会计) |
E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国际 金融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1+X 财务共享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|
|
1+X 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|
|
1+X 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 |
初级 |
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|
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类证书 |
中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酒店 管理 与数 字化 运营 |
职业技能等级证书:茶艺师、中式面点师、 西式面点师 |
四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旅游) |
B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1+X 餐饮服务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首旅集团培训中心 |
|
化学证 |
B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农产 品加 工与 质量 检测 |
粮农食品安全评价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中农粮信(北京)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 |
数据恢复工程师 |
中级 |
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|
|
嵌入 式技 术应 用 |
IT 服务工程师 |
中级 |
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|
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(办公软件应用)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|
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(图形图像处理)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|
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(网页制作)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|
Web 前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新奥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1+X Python 程序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中慧云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|
1+X WPS 办公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中级 |
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|
|
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商务 英语 |
办公软件应用 |
中级 |
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|
1+X 跨境电商 B2B 数据运营 |
初级 |
阿里巴巴(中国)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 |
|
国际贸易单证 |
中级 |
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 |
合格 |
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市场 营销 |
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(办公软件 应用)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|
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与管理 1+X 证书 |
初级 (含)以 上 |
北京华唐中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|
|
1+x 数字营销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(含)以 上 |
中教畅享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技能课程考试合 格证书(电子) |
C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物联 网应 用技 术 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技能课程考试合 格证书(电工) |
C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 |
初级 (含)以 上 |
北京新大陆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 |
|
WEB 安全测试 |
初级 |
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|
|
电工证 |
四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现代 通信 技术 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电子、电工、机械) |
B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“5G 移动网络运维 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|
|
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|
四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|
现代 文秘 |
办公软件应用(Office2010)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现代 物流 管理 |
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中物联物流采购培训中心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园林 技术 |
智能楼宇管理员; 电工;全国计算机信息 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;全国计算机信息 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(Protel平台); 维修电工;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; 电子产品制版工、印制电路制作工;无人 机装调检修工;半导体芯片制造工、半导 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|
中级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 权单位 |
智能 控制 技术 |
全国英语等级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电子、电工、机械) |
C 级(含) 以上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|
1+X“无人机驾驶 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|
初级 |
北京优云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|
|
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(办公软件 应用) |
中级 |
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|
|
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(办公软件应 用)、维修电工 |
中级 |
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|
|
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电工 证) |
中级(四 级) |
行业认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 |
服务机器人应用开发(1+X) |
初级 |
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|
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、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 计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 理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专业排版、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因特网应用、全 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多媒体软件制作、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、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、茶艺、 办公软件应用、茶艺师、调酒师、品酒师、 全国计算机高新信息技术办公软件等 |
中级 |
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|
|
旅游 管理 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旅游) |
B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全国英语等级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|
初级 |
文旅部市场司 |
|
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|
会展 服务 与管 理 |
全国英语等级 |
一级 |
教育部考试中心 |
1+X 会展管理职业技能证书证书 |
初级 |
网育网(北京) 国际教育科技发 展中心 |
|
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 试合格证书(旅游) |
B 级 |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|
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、学制、学费、住宿费
第十六条 我校面向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的专业有嵌入式 技术应用、现代通信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、酒店管理与数字 化运营、物联网应用技术、现代文秘、国际金融、大数据与会计、市场营销、电子商务、现代物流管理、商务英语、旅游管理、会 展策划与管理、智能控制技术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农产品加工与 质量检测、园林技术,一共 18 个专业,招生计划为 1360 人。
各专业学费、学制如下表: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学费(元/学年) |
学制(年) |
1 |
嵌入式技术应用 |
6410 |
2 |
2 |
现代通信技术 |
6410 |
2 |
3 |
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|
6410 |
2 |
4 |
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|
5250 |
2 |
5 |
物联网应用技术 |
6410 |
2 |
6 |
现代文秘 |
5250 |
2 |
7 |
国际金融 |
5250 |
2 |
8 |
大数据与会计 |
5250 |
2 |
9 |
市场营销 |
5250 |
2 |
10 |
电子商务 |
5250 |
2 |
11 |
现代物流管理 |
5250 |
2 |
12 |
商务英语 |
5250 |
2 |
13 |
旅游管理 |
5250 |
2 |
14 |
会展策划与管理 |
5250 |
2 |
15 |
智能控制技术 |
6410 |
2 |
16 |
工业机器人技术 |
6410 |
2 |
17 |
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|
5128 |
2 |
18 |
园林技术 |
5128 |
2 |
住宿费:粤垦校区 1100 元/学年;增城校区 1200 元/学年; 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950 元/学年。
正式录取后,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,请考生在报考时,认真 思考,慎重报考。
第十七条 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、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。转段考核收费标准按《广东省发展 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 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〔2022〕442 号)执行。
第六章 报名方式
第十八条 报名方法
(一)对 口 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报考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—6 月 10 日。具体报考程序如 下:
(1)6 月 10 日前,各对 口 中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,按照在 我校三二分段招生的要求和格式上报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;
(2)6 月 20 日前,在我校招生官网、官微公示符合报名资 格的考生名单;
(3)7 月 10 日前,各对 口 中职学校按照考生名单公示其专 业基础理论成绩、技能成绩。
(二)录取资格审查
(1)考生必须在 2025 年 2 月 1 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 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。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 纸打印或复
印(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,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“此件与原件 一致 ”,并盖章确认)。
①技能证书复印件;
②中考录取名册复印件。
(三)录取资格复核
中职学校必须在 2025 年2 月 20 日前将上述资料交到我校招 生就业处进行初次审核,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,一经发 现,取消报考资格,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,不予录取。
(四)公布录取资格审核结果
2025 年 3 月 30 日前,在我校招生官网、官微上公布审核结 果,并统一在省考试院录取系统录入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信息, 报省考试院终审,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。
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、 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》 (教学〔2003〕3 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0〕2 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,我校将报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七章 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
第二十条 学校制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录取方案,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,纳入学校招生章程, 向社会公布。
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、公示,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的 考生名单。
第二十二条 考核方法
(一)转段考核: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,转段考核满分 为 500 分(成绩折算后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 100 分),成绩 由中职学段前两年 5 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,其 中文化基础课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比例不超过 50%。课程考试实 行教考分离,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组织命题,对 口 中职 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,采取笔试、认定、实操、面试等多种 形式组织开展。
(二)免试入学:根据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13〕3 号)等文件精 神,在省级(含)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“三 二分段班 ”学生,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、公示无异议后,符合相 关要求的,可免转段考核,被我校对口专业录取。
第二十三条 考核内容
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实训实验条件,组织制定各专业 考核大纲, 以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。
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
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 ”的录取体制,招 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、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以考 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 合衡量德智体美,择优录取。我校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,以中职学校为单位,会同中职学校组织开展转段考核,并按一定规则形成 转段考核总成绩,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 分的40%,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,确定拟录取考生 名单,会同对 口 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,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、办理正式录取 手续。
中职学校在第六学期负责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、中职录取名册等材料送我校审核,省考试院复审通 过后公示正式录取名单。
已被录取的学生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 方案继续学习,第四学年进入对口试点专业学习。未被录取的学 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,参加顶岗实习,准备就 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。
已被录取的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出示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 件,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。
第二十五条 经我校三二分段所录取的考生,必须在第六学 期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,不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的视放 弃录取资格;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,对未经学校同 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,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
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,对在 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取 消其入学资格,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。
第八章 组织保障
第二十七条 学校成立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 组,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并成立由招生就业处、各二级学院 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,负责考生资格审查、 考试组织、免试入学、录取等具体工作。凡属考试、录取中的重 大问题,一律集体研究决定。
第二十八条 命题、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 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。按照“阳光工程 ”的精神和要求, 严格保密制度,贯彻“分级管理、逐级负责 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 各项工作。
第二十九条 选派政策水平高、工作认真负责、作风正派、 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。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 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。
第三十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,实施 “ 阳光工程 ”。
第九章 时间安排表
第三十一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招生录取 时间安排如下:
1、2024 年 6 月 1 日前,确定实际招生计划。
2、2024 年 6 月 10 日前,制定选拔考核工作方案。
3、2024 年 6 月 20 日前,我校审核报名材料并公示符合报 名资格的考生名单。
4、2024 年 7 月 10 日前,我校完成各专业的专业转段考核 工作。
5、2025 年 2 月 20 日前,完成录取资料送审报送
6、2025 年 2 月 30 日前,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
7、2025 年 3 月 30 日前,公布正式录取名单
8、2025 年 8 月 30 日前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9、2025 年 9 月,学生到我校报到注册。
第三十二条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,请考生随时关注我 校的招生专栏(http://www.gdaib.edu.cn)。
第十章 公示与申诉及联系方式
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
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:纪检室 联系人:李 晖
监督电话:020-85230949
传真:020-85230949
电子邮箱:jjjcs@gdaib.edu.cn
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20-85230071
传真:020-85230563
电子邮箱:zsjy c@gdaib.edu.cn
学校/招生/公示网址:http://www.gdaib.edu.cn
第十一章 附 则
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 2024 年月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,适用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及 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工作,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农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。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 不一致,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。
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.pdf